历史官职 > 城镇议事会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为准。其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为议事会(或称议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议员组成,定额二十人,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每增加五千人增选议员一人,惟不得超过六十人。其自治事权,城、镇议事会的组织、职权和议员的任期同“乡议事会”,参见该条。 城镇议事会相关 帘子库帘子库首领太监帘官帘箔场学干学士学土使学士承旨学士省学士院学士院权直学习序班学习鸣赞学习读祝官学习赞礼郎学习翼长学艺学长学正学务大臣学务公所学务处学务副大臣学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𤃙 每日一成语:孝子贤孙 每日一词语:洞屋 每日一诗词:武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