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县政府秘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内政部判定的《县政府办事通则》的规定,其办公处为秘书处,掌理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秘书处改称秘书室。 县政府秘书相关 都转运使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盐使分司都押牙都拘辖司都典簿都牧令都牧少卿都牧尚书都牧给事都牧曹都牧曹给事中都知都知兵马使都知杂房都知监都知蕃落使都凭由司都宗人都官都官从事都官有秩吏都官员外郎都官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𠜕 每日一成语:别具一格 每日一词语:遗材 每日一诗词:垂丝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