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河泊所官 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各设河泊所官,隶于所在府、州、县,掌收渔税。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百石以上设一人。清制,河泊所官仅在广东南海县、番禺县各设一人。 河泊所官相关 廱太祝令廱太祝丞氏族氏族长老胞族部落炎帝神农氏大火氏鹑火氏西火氏北火氏中火氏东水氏南水氏西水氏北水氏中水氏黄帝有熊氏轩辕氏青云氏白云氏黑云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𢜰 每日一成语:五言排律 每日一词语:賢稱 每日一诗词:古意(二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