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水利局(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七月七日国民政府公布的《水利法》规定:“水利区关涉两县、市以上者其水利事业得由省主管机关设置水利机关办理之。”在此法施行之前,各省均未设直属于省政府的水利专管机关,多于建设厅内设置水利局,或水利处(例如河南)管理全省水利。 省水利局(处)相关 公车丞公车尉公车署公车署令公车署丞公太保公中佐领公中缺公公公田所公用钱公主公主邑司令公主府司丞公主府家令公主家令公主家丞公司马公吏公有司公臣公朱右官公行公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𧖑 每日一成语:权宜之计 每日一词语:竑议 每日一诗词:次韵子由书清汶老所传秦湘二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