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度量衡检定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市)主管厅(局),置所长一人,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 省度量衡检定所相关 大理推丞大理断丞大教习大著大著作大著作郎大营官大啬夫大厩大厩令大惕隐司大崇恩福元寺规运都总管府大堂大铛大铨衡大率大庶长大阍大清银行大清银行正监督大清银行副监督大鸿胪大鸿胪少卿大鸿胪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𢢶 每日一成语:一波未成,一波已作 每日一词语:純至 每日一诗词:甲寅春日江村即事三十首(录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