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人事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得分股办事,设股长及助理员。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广东及湖北三省。 省人事处相关 太常掾太尉掾太尉军师太子四师太子率更太子主簿太子桂坊太子谕德太子仆长太公家令太阿右拂太官中丞太官左丞太官甘丞太官果丞太官献丞太皇太后太常将军太保后承太傅左辅太傅牺叔太阿右辅太一之使太师牺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𩀡 每日一成语:踌躇不定 每日一词语:賊臣 每日一诗词:偈颂七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