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禁烟专款管理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一月行政院制定《各省市县禁烟专款管理通则》规定,设委员七人,民政厅长与财政厅长为当然委员,并以民政厅长为主任委员,负责保管禁烟专款。 禁烟专款管理委员会相关 敕令所提举敕令所详定官敕令所删定官尉氏尉曹尉曹掾尉曹属尉曹史尉堠官尉犁侯尉队大夫曹司曹掾曹史曹伍曹郎曹史书佐曹史列掾职志渠率渠长渠魁渠犁田官祭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𧎴 每日一成语:事与原违 每日一词语:秉鉴 每日一诗词:别茶陵士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