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南京市政府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南京为首都,此年五月即改划首都为南京特别市。南京特别市政府为首都的行政机关,以市长为主官,内部分设社会、财政、工务、土地四局。因国民党政府定首都及省政府所在之地均不设公安局,故以首都警察厅(直属内政部)代替公安局的职权。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六月,根据《市组织法》的规定,废除“特别”二字,改称为南京市政府,仍直辖于行政院。参见“院辖市”。 南京市政府相关 五职散役太子三内职东宫二职三嫔六嫔上嫔下嫔三妃长贵妃昭化嫔良缓妃仪选侍淑女司琮典宾典宝典衣司典掌司筳中厩令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𩘘 每日一成语:竹杖芒鞵 每日一词语:智慧光 每日一诗词:野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