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南京市政府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南京为首都,此年五月即改划首都为南京特别市。南京特别市政府为首都的行政机关,以市长为主官,内部分设社会、财政、工务、土地四局。因国民党政府定首都及省政府所在之地均不设公安局,故以首都警察厅(直属内政部)代替公安局的职权。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六月,根据《市组织法》的规定,废除“特别”二字,改称为南京市政府,仍直辖于行政院。参见“院辖市”。 南京市政府相关 东三省总督东上閤门司东上閤门使东上閤门副使东川行枢密院东川局东川统军司元五年东川都元帅府东门将军东门校尉东中郎将东仓丞东平兵马司东平兵马指挥司东平流泉务东北面行军都统所东北面详稳司东北路女直详稳司东北路行军都统所东北路兵马详稳司东北路详稳司东北路统军使司东北路都统军使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𡝙 每日一成语:下不来台 每日一词语:和煦 每日一诗词:邓国太夫人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