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南京市政府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南京为首都,此年五月即改划首都为南京特别市。南京特别市政府为首都的行政机关,以市长为主官,内部分设社会、财政、工务、土地四局。因国民党政府定首都及省政府所在之地均不设公安局,故以首都警察厅(直属内政部)代替公安局的职权。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六月,根据《市组织法》的规定,废除“特别”二字,改称为南京市政府,仍直辖于行政院。参见“院辖市”。 南京市政府相关 指挥使指挥使司指省指射挑帘子军机挖铜伯克按劾按察分司按察司按察使按察诸道刑狱使按察副使按摩师按摩博士拯危急轻车将军轻车都尉轻骑将军轻锐将军点宝点检文字点检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饮食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𡴜 每日一成语:伏尸流血 每日一词语:自呼 每日一诗词:梁阮研宰相帖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