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首都建设委员会相关 尸位尸官尸禄马马基马吏马丞马长马市提领土方土地局山阳公子大夫乞身己校尉才人凡吏飞将军飞山军指挥公氏公孤公台公堂公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䑸 每日一成语:岳峙渊渟 每日一词语:獮猴騎土牛 每日一诗词:暮春写怀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