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资源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资源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掌理全国资源的调查、开发、管理等的行政事务。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组织,本会裁撤。 资源委员会相关 屯田万户府五尚五品五侯五曹五伯五帝五均五兵五利五威五院五雉五鸠五王五众五等五爵五台五伯长五官史五经师五威帅五部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𧄸 每日一成语:容容多后福 每日一词语:石华娥绿 每日一诗词:桐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