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矿业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矿部,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农矿部组织法》规定,职掌如下: 一、矿业之监督保护及奖进事项;二、矿权之特许及撤销事项;三、矿税之核定及征收事项;四、矿业诉愿及争议事项;五、矿务警察事项; 六、矿业调查事项;七、矿区勘定及矿质分析事项;八、国营矿业及炼冶工厂事项;九、矿业用地事项;十、冶业监督事项;十一、地质调查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十一月改属实业部。 矿业司相关 北正成均部落联盟部落联盟议事会部落联盟大酋长庠防风氏天家天辟至尊今上乘舆皇储储后储宫储贰储两储嫡大阿哥皇太孙皇太弟太弟尊号徽号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㾵 每日一成语:习与体成 每日一词语:逸党 每日一诗词:次韵黄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