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营建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管理全国工务行政,执行《建筑法》,《都市计划法》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如自来水。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营建司相关 修职佐郎修职郎修媛修勤修撰修撰官保保儿赤保兀儿赤保义郎保长保介保氏保氏下大夫保氏上士保引保平大夫保正保甲保甲司保头保任保全郎保合大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𫁟 每日一成语:极目迥望 每日一词语:碎過 每日一诗词:次韵宋履中岁晏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