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渔牧司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水产的监理、保护;二、渔业的监理和保护;三、公海渔业的奖励;四、渔业团体;五、牧畜改良;六、种畜检查和兽疫;七、其他。北京军政府农工部、国民党政府实业部及后来分实业部职掌所设的农林部均置渔牧司,均掌全国渔业与畜牧行政。 渔牧司相关 区指导员民政股主任警卫股主任经济股主任文化股主任保办公处五岳庙令吴山庙令四渎庙令东海庙令南海庙令关令丞关提举监津掾管勾河桥官兼讥察事诸津讥察使将漕县令监运谏议大夫监运太中大夫纲运官点勘文字粜籴官押运知州、通判督运三班使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𣜡 每日一成语:不是话头 每日一词语:橛飾 每日一诗词:示杨德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