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卷烟统税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卷烟税收及考核其成绩事项;二、厘订卷烟税率事项;三、烟卷厂出品之稽核考查事项;四、卷烟各业之取缔事项;五、审核卷烟税各项表册及制发卷烟印花事项;六、其他卷烟税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卷烟统税处相关 駼监长駼监丞骥厩骥厩丞常和署常侍郎常侍尚书常从小侯堂候官堂主事堂郎中堂食公使酒库使堂食公使酒库副使崇进鸿臣鸿胪鸿德苑鸿都门学鸿都门学生清室清白吏清诏掾清诏使清诏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𫛹 每日一成语:铁板铜琶 每日一词语:案劇 每日一诗词:寄孙莘老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