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烟酒税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二、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三.厘订烟酒税率事项;四、监制保管发行烟酒票照事项;五.编制烟酒税收及预算、决算及造报收支数目表册单据事项;六、其他烟酒税事项。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烟酒税处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𩦞 每日一成语:哑哑学语 每日一词语:明争暗斗 每日一诗词:盐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