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国库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国资之运用出纳;二、发款命令之稽核;三、国库之出纳,计算之编制;四、国库簿之登记;五、政府各种基金及储蓄保管;六、国库之出纳管理及其他一切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国库司相关 契丹、奚、汉、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契丹警巡院契害真贰贰公贰令贰师将军贰宗贰卿城大城门下士城门千总城门中士城门司马城门寺城门吏城门局城门郎城门指挥千百户城门校城门校尉城门领城门尉城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𤐞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滄海客 每日一诗词:瑞鹧鸪 寄华清道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