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 官署名。太平洋会议期间,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决定成立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隶属于外交部,由外交总长、次长兼任正副处长。筹备工作虽在逐步具体进行,由于帝国主义各国拖延支吾,没有结果。 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相关 戊己校尉史戊字库大使四司四伯四院四府掾四中将军四十二阶四夷国王四科取士四镇将军市朝市亭市魁市吏市掾市易司市政府市令司令龙飞龙官龙武龙纪龙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䤗 每日一成语:偷天换日 每日一词语:絞切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