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 官署名。太平洋会议期间,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决定成立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隶属于外交部,由外交总长、次长兼任正副处长。筹备工作虽在逐步具体进行,由于帝国主义各国拖延支吾,没有结果。 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相关 啜距马河戍长司野司寇野庐下士野庐中士野庐氏野虞鄂尔布鄂尔沁伯克崇义苑崇文门正监督崇文门监督崇文门副使崇文门副监督崇文观崇文观祭酒崇文院崇文院校书崇文院检讨崇文馆崇文馆大学士崇文馆学士崇文祭酒崇仪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𦄯 每日一成语:一东一西 每日一词语:输赋 每日一诗词:宿云岩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