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唯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唯常同时加予数人。 官名。西汉始置,见“领尚书事”。 平尚书事相关 使中郎将使者校尉使匈奴副校尉供曹掾供曹史郊社署令郁人(鬰人)郎官郎中将郎中丞郎中骑郎骑将郎中三将郎中车将郎中户将郎中骑将郎骑将军泠人泄谟觚河南大尹河南将军河标副将河营参将河泊所大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𡋲 每日一成语:迎刃而理 每日一词语:細小 每日一诗词:凤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