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法司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 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参看《清会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条。 三法司相关 师长师氏师氏中大夫师尹师帅师爷师位师君师范教育科师保师旅师曹师傅师疑当月处当户当州大都督当州都督当时当直当国当郡大都督当郡都督当笔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𨇟 每日一成语:家家户户 每日一词语:謝將 每日一诗词:闻后苑赐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