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法司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 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参看《清会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条。 三法司相关 公侯公乘公卿公卿大夫公曹参军公辅公族公族大夫公督府公爵分平尚书事分司分发分决诸道滞狱使分守分守道分巡道分房法分府分朔大夫分差粮料院分袭分得拨什库分察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𠃼 每日一成语:清辞妙句 每日一词语:干咳 每日一诗词:怀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