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法司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 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参看《清会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条。 三法司相关 太府丞太府参军太府监太府卿太宗太宜人太官太官右监丞太官令太官丞太官尚书太官物料库太官食监太官献食丞太官署太官署令太官署丞太学太学正太学令太学司成太学助教太学助教上士太学典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𦳄 每日一成语:轻生重义 每日一词语:回變 每日一诗词: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