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警长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 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分别负责警管区内的警察事务。参见“巡官”。 警长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𣤗 每日一成语:任重才轻 每日一词语:火炙 每日一诗词:泊舟兰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