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海军署 官署名,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属军政部,不久改为部,直属行政院。参看“海军部”条。 官署名。(1) 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由海军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次长一人兼任, 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法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 分科办事; 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 科长、科员、技正、技士等员。(2) 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军政部,后改为海军部,直隶于行政院,参见“海军部”。 海军署相关 烽帅焕章阁待制主随朝伴官强臣强弩校尉强弩大将军弼疑属官属国丞属长史属国长史街官街使街道司管勾復陶御佐御马司御船处御史丞御史掾御者监御史台率御龙直指挥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𦅑 每日一成语:椎心呕血 每日一词语:秘纪 每日一诗词:因学者问生死到来如何抵当答以四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