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留馆 清朝制度,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授修撰、编修外,余者选优为庶吉士,留庶常馆读书,三年后经散馆考试后,择优留翰林院授编修、检讨的,叫做留馆;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出任知县等。见《清会典·事例·翰林院考试散馆》、《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 清制,翰林院庶吉士学习期满后,经考试入优等,分别授以翰林院正式职官,名为留馆。参见“散馆”。 留馆相关 屯田道兴屯道巡海道马政道盐茶马道观察使公署道尹公署提点坑冶铸钱司主辖市舶司事提举市舶监市舶务三波白门发运司拨发官提举辇运公事盐使司盐使盐使司管勾军须库使典牧司使圉牧司使京兆府司竹监管勾京西规运柴炭场使路僧录路僧正路道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𨏫 每日一成语:麤衣淡饭 每日一词语:行货 每日一诗词:酬诗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