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盐务总局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国民政府置,直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盐税征收及其他盐务,并兼管硝矿事务。设总办一人,总理全局事务,掌管所属机关及职员;会办一员辅之。下置总务、税务、产销、税警、经理五科,分司职掌。经财政部长核准后,能在各产盐区设盐务管理局、在各盐场区域设盐场公署,办理各该区域的盐税征收及其他事务。 盐务总局相关 中长秋中允中尹中尹大夫中书中书门下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门下外省中书门下后省中书门下省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中书五房中书仆射中书分省中书右丞中书左右部中书左丞中书令中书令史中书外省中书议郎中书写书生中书执政事笔中书后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𪆮 每日一成语:沅芷澧兰 每日一词语:百羞 每日一诗词:简吴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