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政务官 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为政务官。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委员、各院院长、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称为政务官,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 各院院长, 副院长及委员, 以及特任、特派的官吏均属之。承政务官的指挥执行事务者为事务官,如常务次长以下官吏均属之。 政务官相关 积功积石州元帅府积庆宫积庆宫马群司积庆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积庆宫使积庆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积庆宫都部署司积庆宫提辖司积劳积弩司马积弩将军积弩都尉积射将军秩秩宗秩官称长称海宣慰司秘少秘书秘书少令秘书少监秘书中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𩝳 每日一成语:逐影随波 每日一词语: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每日一诗词:市进马寒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