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司修造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以推官或巡官领之,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修治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多归将作监。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京域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帐、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 三司修造案相关 坝官州儒学教授州儒学教谕州儒学学正女真州学教授州医学教谕州医学学正州医学典科州阴阳学典术州僧正州都纲州道正采访支使采访判官采访推官随军要籍转运留后同勾当转运事水陆计度转运使同知转运使管勾文字管勾帐司主管帐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𨲎 每日一成语:儿女情多,风云气少 每日一词语:嵩高 每日一诗词:金陵杂兴二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