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四级法院。后废初级法院,改为三级三审制。 法院相关 板职板授松州虎贲分司松林苑松潘叠宕威茂州宣抚使司杭州织造杭州路金玉总管府取急耶鲁碗斡鲁朵刺刺史刺史州刺奸刺奸令史刺奸主簿刺奸将军刺奸都督刺奸掾画旨画局画学画室署长画黄画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𠝽 每日一成语:观望徘徊 每日一词语:同族 每日一诗词:教子孙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