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司河渠司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 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属三司。掌理黄河、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筑等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废,另置都水监。 三司河渠司相关 刑部司宪部承务郎都官司都官承务郎判都官司比部司比部承务郎判比部司司门司司门承务郎判司门司狱典部医刑部照磨刑部检校刑部十七清吏司赎罪处刑部清档房刑部汉档房刑部司务厅刑部督催所刑部当月处刑部饭银处刑部狱(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𪙪 每日一成语:明珠投暗 每日一词语:楼棼 每日一诗词:与胡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