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七品堂官 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唐朝规定,上县县令从六品上,中县县令正七品上,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下县县令从七品下。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等。见《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明沿其制。明朝初年,县分为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不久,上中下知县皆改为正七品。知县掌一县之政。见《明史·职官四》。清朝沿袭明制,知县正七品,掌治理、决讼、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等。见《清史稿·职官三》。 七品堂官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𪭢 每日一成语:热情奔放 每日一词语:禁銷得 每日一诗词:八月二十九日小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