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历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技术部员特别部员编纂视察督察督学稽核编审编译事务厅科股课课长委员会委员委员长主任委员委员会主席协理处长外政司通商司编译司交际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𣿆 每日一成语:言必有中 每日一词语:皲皴 每日一诗词:南柯子/南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