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历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氏族氏族长老胞族部落炎帝神农氏大火氏鹑火氏西火氏北火氏中火氏东水氏南水氏西水氏北水氏中水氏黄帝有熊氏轩辕氏青云氏白云氏黑云氏黄云氏太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𣰈 每日一成语:强本节用 每日一词语:底样 每日一诗词:百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