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书之。 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相关 直隶府散厅大县小县次县上县中县中下县剧次剧一等县二等县三等县四等县五等县六等县公国都司卫所的疆土管辖特别行政区绥远特别行政区域热河特别行政区域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域川边特别行政区域东省特别行政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𥊫 每日一成语:俭以养廉 每日一词语:柩室 每日一诗词:自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