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弼德院院长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 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分掌庶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弼德院院长相关 永安宫永乐宫署永乐少府永乐太仆永巷仆射永信少府永信太仆永丰库使功位功课功臣侯功曹令史功绩五品功曹书佐主簿功曹司功参军事主主公主父主计主臣主者主章主席主章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𡵭 每日一成语:弄虚作假 每日一词语:杖毙 每日一诗词:十二月十七日移病家居成五长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