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弼德院院长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 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掌纂拟章制。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分掌庶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弼德院院长相关 都都知都教头都教练使都校都盐院都盐案都监都监牧使都候都部从事都部署都家都宰都理欠司都检正官都副将都厢都曹都曹尚书都曹参军都堂都船令都船丞都御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𦮎 每日一成语:咏月嘲花 每日一词语:瞠目 每日一诗词:四月雨应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