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提举常平司 见“提举常平官”。 官署名。宋置,掌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视岁之丰歉而为之敛散,以惠农民。凡役钱,产有厚薄则输有多寡;及给吏禄,视其执役重轻难易而分等级。商人有滞销货物,则官家收买再卖给人民,以平物价。皆总其政令,仍专举刺官吏之事。其官称提举。熙宁初先在河北、陕西试行,不久全国实行。元祐初罢之,并其职于提点刑狱司。绍圣初复置,元符以后因之。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 提举常平司相关 宫正司宫市使宫台宫臣宫师宫师府宫观判官宫观使宫观官宫观都监宫观副使宫均人宫坊宫作司宫伯宫伯中大夫宫伯都上士宫闱令宫闱司宫闱丞宫闱局宫闱局令宫闱局丞宫苑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𧘵 每日一成语:出入生死 每日一词语:决讼 每日一诗词:觉意诗赐江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