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提举南京榷货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发卖香茶盐引。宣宗贞祐四年(1216)置。设提举、同提举、勾当官,秩从五品、从六品、正九品。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四年置,掌南京专卖之事。见《金史·百官二·提举南京榷货司》。 提举南京榷货司相关 审刑司右审刑审刑司左审刑审刑司右详议审刑司左详议审刑院审官西院审官院审判厅厅丞审录司审录司郎中审录官审定处审定科审理正审理所审理副官官人官大夫官户官厅官车处官氏官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𪰓 每日一成语:世风日下 每日一词语:庸礼 每日一诗词:涂次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