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 官署名。金置,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其长官称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另有监支纳官,八品。见《金史·百官二·提举仓场司》。 提举仓场司相关 戈什哈昂邦戈什哈辖戈船将军戈戟司厅厅长厅丞厅房厅房主事历历正历生历事历俸历博士厄夫厄真巨托卄人止法少上造少内少公少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𠤟 每日一成语:七升之布 每日一词语:恌易 每日一诗词:七夕永叔内翰遗郑州新酒言值内直不暇相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