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提举仓场司 官署名。金宣宗贞祐五年(1217)置。主管仓、场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设使、副使领司事,秩从五品、从六品。初由吏部辟举,后由尚书省拟。下设监支纳官十六员,秩八品,以年六十以下廉于人充任。 官署名。金置,掌出纳公平及不使亏败。其长官称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另有监支纳官,八品。见《金史·百官二·提举仓场司》。 提举仓场司相关 九译令九牧九命九服九府九宗五正九官九经科九品九品中正九品官人之法九科九秩九卿九棘九掌九御九锡九嫔刀剑备身刀剑备身五职刀剑备身正都督刀剑备身军主刀剑备身别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𢲞 每日一成语:风移俗改 每日一词语:牙轮 每日一诗词:去新春才旬余霁色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