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散从官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 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宋初本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统一改为散从官,一般差二等以上人户充任。 散从官相关 改官改官举状破白官告信札流外出官法出职法非次阙破格阙待阙守阙守常选参注拟差拟注合入恶弱水土处移注指射差遣定差自陈文武换官世选南北面官互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𦨚 每日一成语:封金挂印 每日一词语:鄉稍 每日一诗词:过阴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