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窑务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分东、西二务,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废东、西二务,止于河阴置务,于京城置受纳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置东窑务,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 改受纳场为西窑务,以三班使臣二人为监官。神宗时,令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制陶瓷器皿以及营缮用的砖瓦。设监官三人,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充任。 窑务相关 吏部四选吏部主判吏部司马吏部员外郎吏部尚书吏部侍郎吏部郎吏部郎中吏部郎官吏部都吏部都令史吏部曹吏部阙榜吏啬夫吏曹吏曹都令史吏曹清吏司吏曹清吏司员外郎吏曹清吏司郎中吏籍案共工共和列士列大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𠂍 每日一成语: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每日一词语:玄讌 每日一诗词:湖上梅花歌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