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捐例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龚自珍言; 大臣非不忧,主上非不咨,而不外乎开捐例、加赋、加盐价之类。 捐例相关 白马将军白衣三公白虎将军石库节制节堂末将末官末宦末班正公正父正德正妃正位正官正监田曹掾田曹史仪从库大使仪鸾局提点仕宦圣圣上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𢜔 每日一成语:一别如雨 每日一词语:逢孙 每日一诗词:林次中奉使契丹刘仲平出倅郓州同舍十有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