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盐政院 官署名。清末最高盐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掌理全国盐政,统辖盐务各官。置盐政大臣一人(度支大臣兼),丞一人,参议一人。下设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各官。十一月裁。 官署名,清朝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盐政处为盐政院,掌主盐政。其长官称盐政大臣,其佐官有丞一人。下分南北二盐厅,南盐厅掌淮、浙、闽、粤盐务,北盐务厅掌奉、直、潞、东盐务。其属官有总务,掌总理庶务,典守机密。参议,掌拟法制,佥事佐之。见《清史稿·职官六》。 盐政院相关 劝劝农掾劝学从事劝学员长劝学所劝课大夫劝爽双元双月选双宣双转双眼花翎引见引礼舍人引年引年致仕引进司引进使引进副使引班舍人引爽引赞引赞官孔目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𨲮 每日一成语:蓬荜有辉 每日一词语:盖棺论定 每日一诗词:献蔡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