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盐政院 官署名。清末最高盐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改督办盐政处设。掌理全国盐政,统辖盐务各官。置盐政大臣一人(度支大臣兼),丞一人,参议一人。下设总务、南盐、北盐三厅,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各官。十一月裁。 官署名,清朝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盐政处为盐政院,掌主盐政。其长官称盐政大臣,其佐官有丞一人。下分南北二盐厅,南盐厅掌淮、浙、闽、粤盐务,北盐务厅掌奉、直、潞、东盐务。其属官有总务,掌总理庶务,典守机密。参议,掌拟法制,佥事佐之。见《清史稿·职官六》。 盐政院相关 诵训诵训下士诵训中士祐国营缮都司神士下士神士中士神于越神木厂神仓下士神仓中士神仕神乐观神乐观右知观神乐观左知观神乐观提点神乐所神乐所知所神乐署神乐署右署丞神乐署左署丞神乐署署正神机营神机营专操管带神机营掌印管理大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𨠟 每日一成语:邹鲁遗风 每日一词语:繁广 每日一诗词:漫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