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院判 官名。明朝各院的副职。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五品,协掌天文历法之事。洪武元年(1368)罢。吴元年,太医院亦置,正五品。十四年罢,二十二年复置,二人,正六品,协掌太医院之事。 院判相关 大司农斗食大鸿胪文学大司马大将军大司农六部丞大司农京部丞大司农斗食属大将军中护军大司农十三部丞大司马车骑将军大司马票骑将军三闾三皇三王三院三品院三告官三公官三辅守三辅令三工官三服官三班六房三府掾属三公大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𡻑 每日一成语:连篇絫幅 每日一词语:修闾氏 每日一诗词:嘉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