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院判 官名。明朝各院的副职。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五品,协掌天文历法之事。洪武元年(1368)罢。吴元年,太医院亦置,正五品。十四年罢,二十二年复置,二人,正六品,协掌太医院之事。 院判相关 司令官司职吏司直官司空长史司空掾属司恭大夫司徒大夫司明大夫司聪大夫司中大夫司命军政司过之吏司盐监丞司竹监丞司门大夫司门侍郎司隶大夫司命大将军司徒户曹掾司空军谋掾司市中郎将司勋承务部司法行政部司天台提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𣎌 每日一成语:济世经邦 每日一词语:係路 每日一诗词:亲旧书报京师盛闻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