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卜师 官名。① 《周礼》官名。春官之属。位次太卜。一说为周朝置。上士爵。《周礼 ·春官 · 卜师》:“卜师,掌开龟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义兆,四曰弓兆。”郑玄注:“开,开出其占书也。经兆百二十体,言此四兆者,分之为四兆。”②隋、唐太常寺太卜署占卜人员。 官名。《周礼》春官的属官,职位次于太卜,掌管占龟之事。参见“卜人”条。 卜师相关 参议得失佥枢密院事枢密院副都承旨贴房监三省、枢密院门主官三省、枢密院架阁文字三省、枢密院激赏库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判三司使权三司使权三司使公事权发遣三司使权发三司使公事同判三司使权三司副使权发遣三司副使知度支事勾当度支使三司兵案三司胄案三司商税案三司都盐案三司茶案三司铁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𩒌 每日一成语:新昏宴尔 每日一词语:谢弟 每日一诗词:见诸君感事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