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总领事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元年(1875)始设。秩四品,奏补。掌总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三等书记官各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 外交官名。清置,为领事中最高级。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从四品,分驻新加坡、澳洲、南非洲、加拿大、海参崴、墨西哥、古巴、金山、小吕宋、美国、巴拿马、横滨、朝鲜、爪哇,掌驻在国与中国的外交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民国也置。 总领事相关 机宜机要司机要科机速房机密权权发遣权发遣三司判官权同都督权位权局权尚书权知权知开封府权知军州事权侍郎权将军权领枢密院芋尹吉林将军圭圭田寺寺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𨑔 每日一成语:血风肉雨 每日一词语:物和 每日一诗词:连雪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