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叙复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罢官、责降、追停、停职者,遇赦恩得以恢复官职,收叙任用,称叙复。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在任被责降官、罢官或停职,遇恩赦可以恢复原有的官资, 拟注任用。 叙复相关 外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外城巡警总厅各分厅外城教养局内城预审厅外城预审厅稽查处路工局消防队总理高等巡警学堂协巡营探访队民政部左右侍郎民政部参议厅统计局总核路工处禁烟总局提调禁烟总局帮办学部尚书学部左右侍郎学部总务司学部专门司学部普通司学部实业司学部会计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𧟌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農產 每日一诗词:丐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