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钟院 官署名。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有冤者到钟院击钟,以达于皇帝。始置于太祖时,穆宗时废,保宁三年 (971),景宗下诏恢复,并铸钟刻诏,说明所以废置之意。 官署名。辽太祖神册六年置,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以便解决。穆宗时废,景宗保宁三年复置。《辽史·刑法志上》:“保宁三年,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无所诉,故诏复之,仍命铸钟,纪诏其上,道所以废置之意。” 钟院相关 北武库令北武库丞北武库署北枢密院北枢密院中丞司北枢密院敞史北枢密院通事北苑丞北直隶苑马寺北征大都将北征统军北京左藏库北京行太仆寺北京行部北京行部尚书北京行部侍郎北京国子监北京按察司北京临潢路提刑司北京盐使司北京都转运司北京留司御史台北京留守北京留守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𣱯 每日一成语:大风大浪 每日一词语:煎爍 每日一诗词:虎邱谒和靖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