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哈的 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钱粮、词讼均由官府衙门断决。但此后回回人相互间诉讼实际仍按旧制由哈的处理,只有无法解决的案件才向官府陈告。 哈的相关 详复习学官详复官详复案详复司视视事视学视学官视品视流内品视流外品视祲下士视祲中士祆正祆祝祈父祈请使祈望祗候郎郎中郎中令郎中柱下令郎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𤚡 每日一成语:風行草靡 每日一词语:菜羹 每日一诗词:四用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