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指分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指分相关 道驭上士道会道会司道会司道会道纪司道纪司都纪道纪司副都纪道员道官道录道录司道录司正印道录司副印道录院道挢掾道啬夫道路行事道德司遂遂人遂士遂大夫遂大夫下大夫遂正上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𧬜 每日一成语:墙外汉 每日一词语:制詞 每日一诗词:十二日登列岫亭有设空幄者去之荐福酌浅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