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官当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当相关 司稼寺正卿司稼寺大夫司稼寺卿司稼寺少卿太仓署令丞米廪督谷仓督盐仓督典农署令丞梁州水次仓令丞石济水次仓令丞籍田署令丞廪市署令京市肆长屯副二十五仓检查斛面官都曲院外府寺正卿外府寺大夫司府寺卿司府寺少卿左藏署令丞东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𣚗 每日一成语:冯妇下车 每日一词语:純完 每日一诗词:读孙巨源经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