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官当 唐、宋官员赎罪制度之一。唐制,官员犯罪,许以职事官、散官、卫官、勋官,抵徒罪若干年,所抵年数依官品高下不等。宋制,许用现任或历任官、职、差遣,抵徒罪若干年,不得用爵或勋官抵罪。 官当相关 抵选拘收司拉堆洛万户拉堆绛万户拉雅哈资伯克拦头拂竹真招讨司招讨司副使招讨使招讨使司招召乡兵使招安使招远将军招抚司招抚使招纳司招贤所招练道拨历拨什库拨发拨发司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𥱧 每日一成语:鹬蚌持争,渔翁得利 每日一词语:刳松 每日一诗词:浣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