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河东南路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署。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太宗天会六年(1128)置于平阳府。宣宗兴定三年(1219)以平阳残破,改置于绛州。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职。参见“转运司”。 河东南路转运司相关 乌台乌鲁古乌鲁古使乌台使君乌桓校尉扎萨克公扎兰额真扎萨克郡王扎失哈勃极烈夫渠卝(矿)人风俗大夫丹鸟氏引强引进司使支应局支度判官支应所都监凤沼凤邸东园东织东观东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𦼡 每日一成语:衆口一词 每日一词语:无由 每日一诗词:水调歌头 读书严 永乐大典九千七百六十五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