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法制院院使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法制院院使相关 乡老乡吏乡师乡团乡先生乡约乡佐乡伯中大夫乡良人乡君乡君额驸乡役乡法上士乡法中士乡官乡试乡侯乡啬夫乡善君乡豪比比二千石比长比丘尼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𥍽 每日一成语:七病八痛 每日一词语:儀軌 每日一诗词:战掉丑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