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师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长一人,秩正四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四人(从五品),典簿、主簿各一人,九品录事二人。北洋政府沿设,与高等审判厅相配置,其内部组织和职掌与各省高等检察厅相同。参见“高等检察厅”。 京师高等检察厅相关 诸署长曲台署长祠祀令丞守宫令丞上林苑令丞中藏府令丞中藏吏少府海丞少府果丞采珠玉金银官承华令戏马监中黄藏令丞左右藏令丞甄官令丞邺中黄左右藏丞南北东西督冶掾梅根冶令冶塘冶令内署令中掖廷监中尝药监水衡丞上林令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𡓬 每日一成语:品头评足 每日一词语:熟字 每日一诗词:酬乐天春寄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