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师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正同级审判。设检察官二人,秩从六品,录事一人。不设长官,由法部拣资深者一人为监督。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检察厅,其组织与职掌同各省初级检察厅。参见“初级检察厅”。 京师初级检察厅相关 作堂金银局丞作策伯伯夫人伯木古鲁万户伯克伯使伶伶人伶官住俸住家功德司伴书伴讲伴读佛子兵马大元帅兵马大元帅府兵马司兵马司指挥兵马司副指挥兵马使兵马钤辖兵马都钤辖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𥫽 每日一成语:视溺不援 每日一词语:熟橡膠 每日一诗词:观音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