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师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正同级审判。设检察官二人,秩从六品,录事一人。不设长官,由法部拣资深者一人为监督。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检察厅,其组织与职掌同各省初级检察厅。参见“初级检察厅”。 京师初级检察厅相关 卜大夫掌卜南史氏泮宫司日稷下学宫鋗人新造盩冶匀啬夫豕宰境吏太乐令丞清商令丞大予乐令丞八佾舞太祝令丞庙祀令丞太宰令丞太史令丞治历大典星望气望气佐均官长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𨨢 每日一成语:列土封疆 每日一词语:邅危 每日一诗词:鹧鸪天